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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关于切实做好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关于切实做好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农机安发〔2011〕22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监理站(所):

  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一辆校车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造成21人死亡(其中幼儿19人)、43人受伤。据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车严重超员,在大雾天气下逆向超速行驶,导致事故发生。该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存在车辆违法严重超载、非法擅自改装以及有关部门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有漏洞等突出问题。当前,我市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现象还时有发生,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拖拉机搭载学生的严重违法行为,稍有麻痹和松懈,就可能发生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此类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我市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要认真吸取“11.16”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农机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做到责任落实、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与安监、公安和交通等部门间的协作,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坚决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脱离年检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牌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要严厉打击拖拉机载人的严重违法行为,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

  三、要结合拖拉机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对无牌行驶和无证驾驶行为进行一次再清理,提高上牌率、年检率和持证率。要采取书信告知、农民信箱、上门通知、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告知拖拉机机主按时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杜绝因安全技术状态不合格而酿成的农机事故。要严把检验关,严禁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核发年检标志的行为。

  四、进一步规范驾驶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加大农机驾驶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机手熟练掌握驾驶操作技术和安全法规知识。要坚决杜绝杜绝给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核发驾驶证的现象,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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