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组织保障
为长效推进“打假和保护”工作,市林业局成立重庆市“打假和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杜士才 重庆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副组长:袁德坤 重庆市林木种苗站站长
向国伟 重庆市林业局造林处处长
李辉乾 重庆市林业局科技处处长
成员单位:办公室、造林处、政法处、计财处、科技处、驻局监察室、宣传处、种苗站、退耕办、林科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重庆市林木种苗站,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袁德坤同志兼任。
四、实施步骤
“打假和保护”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2年3月上中旬)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组织“打假和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国家林业局组织的电视电话会。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各区县要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经费,作好开展行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大张旗鼓宣传《
种子法》,“打假和保护”行动既是规范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宣传贯彻《
种子法》和重庆市《实施办法》的一个重要途径。市种苗站将组织编印行动宣传手册,发放到种苗生产经营者手中。督促各区县采取多种形式,加大《
种子法》的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种苗法律意识。
(二)专项执法阶段(2012年3月下旬至6月中旬)
各区县将组织开展自查,针对2008年森林工程启动以来辖区范围内所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新品种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查找存在问题,分析掌握查处线索。市林业局对各地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对重大案件进行查办。
1、区县自查阶段(2012年3月下旬至5月上旬)。各区县(自治县)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整合林木种苗、森林公安、森林植物检疫等机构的力量,根据市里确定的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开展工作,重点打击各种林木种苗违法犯罪行动。在自查阶段,要切实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查处制售假劣苗木行为。在对全市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摸底的基础上,弄清苗木品种、来源,对品种不清的聘请专家进行辨认,对责任人按照种子法律法规处理。
二是严查乱引滥繁。重点针对经济林树种尤其是油茶苗木进行检查。经济林苗木重点检查苗木来源,外调苗木是否报批。油茶苗木重点检查是否做到“四定三清楚”,即实行定点采穗、定点育苗、定单生产、定向供应;做到品种清楚、种源清楚、苗木销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