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统计局关于报送2009年高级统计师评审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统计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136号)文件要求,现将报送2009年高级统计师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区县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先送区县人事局(职改办)审核同意;市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审核合格材料送重庆市统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委会评审。
破格申报,外语和计算机免试人员须由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报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后,再送重庆市统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委会评审。
二、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过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地点:重庆市统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地址:渝北区红锦大道555号美源国际商务大厦15楼1502房间,联系电话:67637230,联系人:张元)。
三、评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所需的各种表格可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hrss.gov.cn/下载专栏)下载。
(二)送审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
(三)材料内容及份数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该表各栏必须认真填写,没有内容的写“无”,内容较多可附页。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果送审名册》一式2份,要求区县属单位送区县人事局(职改办)审核并盖章;市属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由申报人填写,要求用A3纸打印后复印,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并签署意见,一式15份。
4.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一式3份。
5.业绩材料一式3份。指任现职以来能够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并注明社会效果。
6. 最高学历,获奖证书,中级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