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统计局关于报送2010年高级统计师评审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统计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83号)结合统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报送2010年高级统计师评审材料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区县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先送区县人事局(职改办)审核同意;市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审核合格材料送重庆市统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委会评审。
破格申报,外语和计算机免试人员须由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报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后,再送重庆市统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委会评审。
二、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22日,过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地点:重庆市统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地址:渝北区红锦大道555号美源国际商务大厦15楼1502房间,联系电话:67637230,联系人:张元)。
三、评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所需的各种表格可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hrss.gov.cn/下载专栏)下载。
(二)送审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
(三)材料内容及份数
序号
| 种 类
|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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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市申报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
| 一式三份。并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区县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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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 一式三份数。需用统一表格;按表中的要求填写,需填写的栏目不留空白,没有内容的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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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庆市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
| 一式15份数。公示后由单位负责人、纪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要求内容真实,打印清晰,用A3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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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个人
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 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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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论文、论著,学术、技术报告,获奖及成果。
| 一式三份。如系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提交复印件,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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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
| 复印件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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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职称外语成绩通知单(合格证)或免试审核表。
| 复印件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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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通知单(合格证)或免试审核表。
| 复印件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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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卡》。
| 提交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复印件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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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近5年《年度考核表》。
| 每年一份,若有任期届满考核材料,须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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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以上材料要求用档案袋封装后,并于封面上粘贴《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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