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统计局关于报送2011年高级统计师评审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统计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128号)文件要求,结合统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际,现将2011年高级统计师评审材料报送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区县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先送区县人事局(职改办)审核同意;市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审核合格材料送重庆市统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委会评审。破格申报,外语和计算机免试人员须由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报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后,再送重庆市统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委会评审。
二、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2011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过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地点:重庆市统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地址:渝北区红锦大道555号美源国际商务大厦11楼1110房间,联系电话:67637230,联系人:张元)。
三、评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所需的各种表格可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hrss.gov.cn/下载专栏)下载。
(二)送审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
(三)材料内容及份数
1.《重庆市申报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一式二份。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区县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需用统一表格;按表中要求填写,应填写的栏目不留空白,没有的内容填“无”。
3.《重庆市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一式15份数。公示后由单位负责人、纪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要求内容真实,打印清晰,用A3纸复印。
4.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三份。
5.论文、论著,学术、技术报告,获奖及成果一式三份。如系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提交复印件,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