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部门统计工作流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认真贯彻执行统计制度和《重庆市部门统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创新统计工作手段和方式,高质量地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可靠。
(3)全面组织协调本部门统计工作,大局意识强,协作精神佳,积极推动部门统计改革,在为部门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应无违法违纪行为。
4.企事业单位统计机构
(1)有专门或相应机构负责统计工作,统计队伍稳定。
(2)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认真执行国家方法制度,高质量的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可靠。
(3)积极推动企事业统计改革,在为企事业决策和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应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先进个人
1.县级及以上政府系统统计人员和调查队系统统计人员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统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3)拥护并积极参与统计改革,立足本职,开拓创新,在统计实践和统计理论研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维护国家利益和统计事业大局,在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重要工作或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乡镇统计人员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统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3)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全面熟悉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业务,统计报表和数据质量高。
(4)工作中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为乡镇统计工作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部门统计人员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统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3)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全面熟悉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业务,统计报表和数据质量高。
(4)工作中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为部门统计工作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4.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统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3)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全面熟悉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业务,统计报表和数据质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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