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建立部门统计工作流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认真贯彻执行统计制度和《重庆市部门统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创新统计工作手段和方式,高质量地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可靠。
  (3)全面组织协调本部门统计工作,大局意识强,协作精神佳,积极推动部门统计改革,在为部门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应无违法违纪行为。
  4.企事业单位统计机构
  (1)有专门或相应机构负责统计工作,统计队伍稳定。
  (2)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认真执行国家方法制度,高质量的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可靠。
  (3)积极推动企事业统计改革,在为企事业决策和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应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先进个人
  1.县级及以上政府系统统计人员和调查队系统统计人员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统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3)拥护并积极参与统计改革,立足本职,开拓创新,在统计实践和统计理论研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维护国家利益和统计事业大局,在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重要工作或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乡镇统计人员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统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3)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全面熟悉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业务,统计报表和数据质量高。
  (4)工作中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为乡镇统计工作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部门统计人员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统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3)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全面熟悉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业务,统计报表和数据质量高。
  (4)工作中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为部门统计工作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4.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统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3)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全面熟悉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业务,统计报表和数据质量高。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