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统计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渝统发﹝2012﹞9号)
各区县(自治县)统计局、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市交委直属各单位、市邮政属地物流公司、各寄递服务企业:
“十二五”期间,全市交通运输事业迎来政策机遇期、建设关键期、发展转型期和改革攻坚期,市政府为大力发展物流业,确立了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宏伟目标。为监测相关工作实施进程,反映物流业发展情况,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号),要按照“规范制度方法、明确职责分工、分散收集数据、集中统一核算”的原则,市统计局、市交通委员会和市邮政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统计工作,为市政府宏观决策和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按照把我市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地区综合交通枢纽的需求,结合现有工作模式,我市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企业统计的总体原则是:统一制度、分工合作、资源共享、创新求真。
二、组织保障
为切实保障此项工作的开展,决定建立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统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以加强领导和沟通,全力开展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统计工作。
联席会议的职责是:审定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具体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审议、认定主要统计指标的测算结果。
三、统计工作的实施
(一)名录库建设
企业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是各类统计调查字典库、样本库的数据源头,是夯实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基础。按照“统一标准、一库在线、分级维护、及时更新”的模式,以经济普查资料为基础,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专业统计信息,建设统一完整、不重不漏、及时更新的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基本单位名录库。
市统计局在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框架下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企业名录库建设和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