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
(渝国资〔2012〕38号)
各区县(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相关企业集团: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市国资委及各区县(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分布与变动情况,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315号)规定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地方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数据汇总工作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12〕20号)要求,现就做好2011年度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数据汇总分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总范围
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均纳入此次产权登记数据汇总范围。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部署,切实做好2011年度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数据汇总分析工作,并于2012年2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送汇总数据及分析报告。
数据汇总应严格按照《2011年度地方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数据汇总编制说明》(以下简称《编制说明》)进行,分析报告格式参考《2011年度地方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数据汇总分析报告模板》(以下简称《分析模板》),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情况,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登记户数、实收资本、国有资本占有情况。
2.现状分析。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登记户数、实收资本在不同行业、不同组织形式、不同级次等方面的分布情况,以及与上年相关情况的比较。重点分析国有资本在主辅业、不同级次、不同行业的分布与变动情况,以及国有企业改制情况。
3.占有登记情况。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当年办理占有登记户数、实收资本、行业分布、级次分布、主辅业分布、公司制比例等情况。
4.变动登记情况。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当年办理变动登记户数、变动事项(如名称变更、级次变更、实收资本变动等)、变动原因(如发生企业分立、改制、增资扩股、转让国有产权(股权)等经济行为)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