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广电低保”数字化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
(浙广局发〔2011〕198号)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网络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保障全省城乡低保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全省“广电低保”数字化工程已列入《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浙政办发〔2011〕62号)。在省财政厅的支持下,从2011年到2012年设立全省“广电低保”数字化工程专项资金。现就申报2011年度“广电低保”数字化实施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广电低保”数字化工程的对象和条件。基本对象是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家庭。基本条件:一是具备了有线数字电视安装条件的家庭,二是个人提出了安装有线数字电视的申请(集中供养的除外),三是工程实施单位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提供相应服务:免费提供一台基本交互型机顶盒,接通有线数字电视信号,提供有线数字电视基本节目服务,免除其有线数字电视“入网费”和“收视维护费”。
二、2011年“广电低保”数字化工程实施计划的申报要求。请各地抓紧上报本地区“广电低保”数字化工程2011年度实施方案或工作总结,并报送《“广电低保”数字化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表》和《2011年度“广电低保”数字化工程实施计划明细表》(详见附件1、2,表格可在省广电局网站下载),经同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于2011年10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或工作总结以及附件1《浙江省“广电低保”数字化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表》以纸质文件寄到省广电局“村村通”办公室;附件2《2011年度城乡低保户有线数字电视安装详细清单》将电子版发送至kjc_sgdj@zj.gov.cn.(表格请用EXCEL格式)。
联系人:王天根、王兴南;联系电话(传真):0571-56353289。
附件:1.浙江省“广电低保”数字化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申报表
2.2011年度“广电低保”数字化工程实施计划明细表(或2011年度城乡低保户有线数字电视安装详细清单)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附件1:
浙江省“广电低保”数字化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申报表
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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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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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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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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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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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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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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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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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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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总预算
| 其中:申请省财政补助
| 地方财政补助
| 项目单位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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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万元
| 总计 万元
| 总计 万元
| 总计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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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补助定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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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补助数: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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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补助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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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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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总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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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具备有线数字电视安装条件等原因的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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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施总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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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绩效目标和阶段性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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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绩
效
目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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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县(市、区)实施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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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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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县(市、区)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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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
级
广
电
行
政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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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章:
年 月 日
| 市、县
级
财
政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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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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