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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筹建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宝山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筹建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宝山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沪保监复[2012]89号)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分公司《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筹建宝山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合保沪分发[2012]1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公司在上海市宝山区筹建一家营销服务部。

  二、筹建期为6个月。筹建期满未能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自动放弃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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