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举办全省广播影视系统“美哉·浙江”摄影作品巡展的通知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举办全省广播影视系统 “美哉·浙江”摄影作品巡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经研究,拟于今年9月至11月举办全省广播影视系统“美哉·浙江”摄影作品巡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主办单位: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2.承办单位:浙江省广播影视产业协会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工会
  浙江省广播影视书画摄影协会
  3.协办单位: 各市广播电视台(集团)
  4.组委会成员名单(附后)
  二、影展主题
  积极反映我省近年来改革开发取得的辉煌成就和我省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变化,展示我省人民以饱满热情、扎实工作、可喜成绩迎接十八大的精神风貌,反映我省生态风情、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历史古迹等相关内容。
  三、奖项设置
  本次巡展入展作品约160幅,评选获奖作品71件。其中:一等奖作品3幅,二等奖作品6幅,三等奖作品12幅,优秀作品50幅。有多件作品送展的作者,其作品不重复获奖。
  四、征稿细则
  1.我省广播影视系统干部职工、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谢绝组照。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但必须取材于我省境内。
  3.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4.投稿方式:
  (1)纸质作品投稿
  作品规格:长方形作品长边为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作品请勿装裱。每幅作品背面须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无作品表或不按要求填写作品表的作品,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2)网络作品投稿
  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
  作者必须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对于投稿作品,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刊载于省广电局网站。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