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制定客运车辆安全检查服务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渝价〔2012〕35号)
各区县发改委、交通局(委)、市运管局、各汽车运输公司、汽车客运站:
近年来,随着客车安全检查工作的加强,安检成本急剧上升,原制定的安全检查服务费(以下简称安检费)标准已不适应安检工作的需要,为保障汽车站安检工作的正常运行,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市客运车辆安检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检费按次收取,客运车辆每车每趟次收费5元。
二、每月每车安检费最高不得超过200元。
三、参营车方自行选择按次或按月的方式缴费。
四、此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一年。试行期间,市运管局应制定和完善汽车客运站的车辆安全检查操作规程。试行期满后,根据试行情况制定正式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