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学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浙江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学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浙江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市记协、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广电学会:
  为认真做好2011年度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浙江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工作,确保新闻奖评选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真正发挥评奖的示范、导向作用,现就做好浙江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参评要求
  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标准: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突出时代精神,具有“三贴近”特点,社会效果好;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和创作格调,为群众喜闻乐见;广播电视特点突出,制作精良,感染力强;在同等条件下,短小精悍的作品优先。
  (一)广播电视新闻奖
  共设9个项目:消息、连续(系列)报道、评论、新闻专题、社教专题、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新闻访谈、新闻专栏。
  1.广播新闻(9个子项)
  (1)消息:分短消息、长消息。
  ①短消息:时间1分30秒以内。
  ②长消息:时间4分钟以内。
  (2)连续(系列)报道:(平均单件作品长度不超过8分钟),报送3件代表作(从开头、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件),附文字稿、完整目录(见附件3,在备注栏内标出代表作)和1000字以内的报道内容简介。
  (3)评论:15分钟以内。
  (4)新闻专题:45分钟以内。
  (5)社教专题:45分钟以内。
  (6)现场直播:指广播电视利用电子信号把新闻现场的声音或图像直接发送并同步播出的节目形式。它在记录新闻事件发展变化的同时,把记者的现场报道、播音员或主持人的现场描述或背景介绍同步传输,集报道新闻、提供知识、分析事态于一体。参评节目范围包括重大时政、经济、社会、文化等新闻事件的现场直播。
  参评节目必须以新闻现场为直播主体,来自新闻现场的直播信号长度不得少于整个节目长度的1/2,所用录音、录像材料不超过总长度的1/3。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及以演播室直播谈话为主体的节目不得报送此项。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者占优。时间不限,送开头1小时完整节目及结尾5分钟,审听30分钟,附完整文字材料及直播文案(约1000字)。
  (7)新闻节目编排: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时长不限。
  (8)新闻访谈节目: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节目,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节目时长不少于2/3,节目时长不超过1小时。
  (9)新闻专栏:是指定期定时在固定频率、频道播出,有固定名称、标识、开始曲、时长和主持人,播出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栏目。
  2.电视新闻(9个子项)
  其子项要求同广播新闻。
  二、参评指标分配
  广播电视新闻奖(广播218件,电视218件)
  广播作品部分:浙江广播电视集团送30件;杭、宁、温三市各送20件,其中县级广播作品至少5件;其他各市各送16件,其中县级广播作品至少4件。
  电视作品部分: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报送30件;杭、宁、温三市各送20件,其中县级电视作品至少5件;其他各市各送18件,其中县级电视作品至少4件。
  广播电视新闻作品9类小项每项报送不得少于1件。以上参评指标含浙江广播电视新闻奖优秀栏目的报送名额,具体件数由推荐单位自行决定。
  选送新闻节目编排和新闻访谈节目,仅限省、市广播电视台,县级台不参送。
  以上报送参评作品指标不含浙江新闻奖B系列(即浙江新闻创新奖)和浙江新闻名专栏的名额。这两个项目的评选办法由省记协另行通知。
  三、对选送政府奖参评节目的原则、要求及其他有关事项
  1.推荐办法
  各推荐单位经民主推荐、领导审核并经本单位公示后,将符合评奖办法规定的作品向报送单位推荐。
  2.报送办法
  各推荐单位的参评作品由报送单位浙江广电集团、各市记协与市广播电视学会签章后,统一报送到省记协秘书处。
  3.请各参评单位认真打印填写《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浙江广播电视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见附件1),每个参评节目报送文字材料及推荐表一式18份,在文字材料前附推荐表。请各报送单位认真打印填写《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浙江广播电视新闻奖报送作品目录》(见附件2)。
  4.严格和规范署名,如实填写主创人员及其分工。新闻奖主创人员署名分工及要求:消息、评论类和新闻、社教专题类,作者指采写、编辑等主创人员,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作者指策划、采写、编辑等主创人员,署名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新闻访谈节目、现场直播类,作者指主编、编导、主持人等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新闻节目编排类,作者指参评作品的责任编辑,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5.严禁为评奖而制作、修改节目,对于作弊或未在评选年度播出的节目,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并通报批评,停止下一年参评资格。评定结果将在省本级相关网站上公示。
  四、报送时间及地址
  请各参评单位务必认真按照评选通知精神,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推荐、报送工作,确保新闻奖评选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浙江新闻奖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傅亦军,联系电话:0571-85310661、85175125(传真)。
  浙江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学会秘书处,联系人:陶广平,邮箱地址:taoguangp@sina.com,联系电话:0571-56353135、88805322(传真)。
  报送作品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8日,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浙江广播电视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的电子文本须提前一周发至省记协邮箱。
  报送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江日报大楼802室;省记协秘书处收。邮政编码:310039;邮箱地址:zjsjx@zjnews.com.cn。
  本通知电子文本可登陆浙江省记协、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网查询和下载。

  附件:1.2011年度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浙江广播电视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2.2011年度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浙江广播电视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目录
  3.2011年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浙江广播电视新闻奖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完整目录

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学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附件1
  2011年度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
  浙江广播电视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作品标题

参评

项目

作者

(主创人员)

刊播单位

首发日期

系列(连续)报道填写起止日期

刊播版面

(频道、栏目)

作品时长

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填写

完整报道的平均字数、时长

推荐单位意见

报送单位意见

领导签名:     

      (盖单位公章)

      2012年 月 日

领导签名:     

      (盖单位公章)

      2012年 月 日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地址

邮编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