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年鉴》是反映我省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基本情况和发展变化的资料性工具书,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浙江广播电影电视年鉴》(2012年版)的主要内容是记录2011年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各方面的发展情况。编辑原则是:真实、准确、新鲜、全面、精炼、实用。对入选内容以其资料价值为标准,从而更好地体现记录“昨天”、启示“明天”、服务“今天”。
在编写时请供稿同志注意以下事项:
一、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别重大事件可适当延伸)。
二、文字:用书面语体文记述。讲究真实、准确、鲜明、生动。同时,力求简练,尽量删去可有可无的字、句、段。一律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出现第一人称。如写到杭州人民广播电台时应写杭州人民广播电台,不能写成我台、本台等。
三、观点的表述:要寓观点于记述之中,不要外加议论。概况、大事记等均应纪实,切忌空泛议论、大话套话,更不要出现文学性描写语言。
四、纪年数字及所有数据: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如2011年1月1日。
五、大事记是以时间为经、以事件为纬,按时间顺序将一个地区或一个单位发生的大事串贯纪录,提纲挈领勾勒出一个时段的历史发展概貌。本单位大事尽量不要漏报。撰写时以某月某日为具体日期,字数100字左右。
六、人物简介(限300字以内):请交个人填写,组织审核,主要介绍从事广电工作经历、主要业绩和著述。内容应写实,不要出现鉴定性评语如“有较高水平”之类的空泛言词。填写顺序如下:1.姓名(笔名、艺名);2.性别;3.出生年月;4.职务职称;5.籍贯;6.党派;7.学历;8.任职主要简历;9.业务成就或学术成就、社会兼职;10.曾荣获何种荣誉。
七、机构设置:
㈠省、市、县(市、区)局机构设置
1.机构名称
2.机构性质
3.局领导班子成员(先党内职务后行政职务,注明分管广电的副局长)
4.内设有关广电的处、科、室及相关情况
5.地址、电话、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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