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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调查短缺药品价格等有关情况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调查短缺药品价格等有关情况的通知
(渝价〔2012〕147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卫生局,重庆药品交易所,部分市级医疗机构,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重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医药批发公司,重庆永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桐君阁连锁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科瑞制药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跟踪了解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情况,动态调整药品价格,保证临床用药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价格管理有关精神及社会多方反映,经研究,决定对短缺药品实际购销价格、供应和使用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本调查涉及因生产成本、价格等因素,造成不能正常满足临床供应、使用的短缺药品。范围包括:

  1、用于临床急救的药品;

  2、用于专科治疗的孤儿药;

  3、用于常见病、多发病的低廉价药品(低廉价药品指化学药和生物制品日平均使用费用≤1元及中成药日平均使用费用≤1.5元的药品)。

  二、调查内容:1、是否存在因药品降价、生产成本上涨、采购价格与零售价格倒挂等情况而造成短缺的现象;2、药品出现短缺前后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变化情况及原因;3、当前各方面对短缺药品的主要反映。

  三、有关要求:

  1、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会同卫生局选择本辖区内4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调查(2家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各受调查单位围绕调查内容,针对社会反映的短缺药品问题及医疗机构实际用药情况开展调查,并研究提出后续措施及政策建议。

  3、请你们接到通知后,即行组织人员做好此次调查工作,并于2012年 6月9日前将审核后的调查报告及相关调查数据资料(包括电子版数据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资料一份)分别报送至市物价局医药价格处、市卫生局药政处。其中,电子版调查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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