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的通知(2012)

  (二)速报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组织抢险救灾的情况。
  七、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时,州、县市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并按规定时限要求速报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转移。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省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省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务、民政、财政、气象、应急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出现超出州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由州人民政府提请国务院和省政府协助处置。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时,州、县市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息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险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转移。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省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省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民政、财政、气象、应急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可提请国土资源部派出工作组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