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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的通知(2012)

  凉山军分区、驻州武警部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移动凉山分公司、西昌电力公司:负责组织、协调电力、通讯运营企业尽快恢复通讯和电力设施,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电力畅通。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州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州国土资源、水利、气象、防震减灾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国家、省、市(州)、县(市、区)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害、汛情和气象信息。
  2.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资源共享。
  (二)预防预警行动。
  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明确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州、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性组织避灾转移。
  3.“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威胁的村民,要将“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村民手中,并让村民知晓具体的避险场所位置、报警信号、转移逃生路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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