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认真整理历年来无疫区建设的可靠证据材料,证明我县无疫区建设7年来无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五种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七)继续完善无疫区项目建设。1、按照生物安全二级标准,完善县兽医实验室建设。主要包括配齐充实实验室仪器设备、诊断试剂和计量认证等。2、加快我县动物疫病追溯体系建设。主要包括购买二维标识、识读器、标识打印机等设施设备。3、建立疫情监测体系。逐步为标准化养殖场、县级以上畜禽批发市场、屠宰场配置全程电子监控设备,全程监控畜禽的饲养、流通、屠宰等关键环节,形成全省动物疫情监测网络。4、加强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争取筹建1个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厂,健全无害化处理体系。 5、完善县级动物卫生监督设施设备建设。主要为县动物监督所增添有关设施设备,提高卫生监督能力。6、组织落实无疫区评估工作经费。争取各级财政支持,按时足额落实无疫区评估筹备工作经费,保证各项筹备工作按时完成。
(八)做好无疫区评估申报工作。在完成无疫区建设整改工作和自我评估的前提下,向省农业厅提交评估申请书。申请书包括兽医体系建设情况、动物疫情报告情况、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和动物疫病控制、扑灭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免疫措施和监测情况、应急反应预案及措施情况等。
三、评估方法
无疫区评估包括书面评审和现场核查。
(一)书面评审内容:包括评估申请格式、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和全面;自我评估内容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结论是否符合要求。
(二)现场核查范围:书面评审合格的,将组织现场核查。现场核查范围包括县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包括实验室)、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畜牧兽医站、无害化处理场、屠宰场、活畜禽交易市场、规模饲养场和自然村等。
(三)现场核查规模:核查2个乡镇,并在所在乡镇核查1个屠宰场、2个自然村及2个活畜禽交易市场、5个饲养场。
(四)现场评审方法:采取分项列表和评定等级方式进行。
1、关键项内容包括:(1)立法情况;(2)屏障建设情况;(3)疫情发生情况;(4)特定动物疫病病原感染(或不感染)的证据情况;(5)兽医机构建设情况;(6)疫情监测情况;(7)疫病报告情况;(8)没有疫病瞒报谎报现象;(9)规定动物疫病免疫接种情况;(10)监测情况真实。
2、重点项内容包括:(1)设立缓冲区情况;(2)设立监测区情况(非免疫无疫区);(3)免疫控制与消灭计划及实施情况;(4)地区毗邻疫病历史情况(要清楚疫情情况);(5)非免疫区没有接种疫苗;(6)对野生动物的监测情况(规定时间内未监测到病原);(7)机构人员及工作经费落实情况;(8)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9)菌毒素种管理制度;(10)实验室动物管理制度;(11)检测病料无害化处理情况;(12)实验室能力情况;(13)监测方案制定情况;(14)疫点、疫区、威胁区的监测情况;(15)有进入无疫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并建立配套隔离场;(16)有引入报检制度;(17)指定通道通行情况和隔离情况;(18)口岸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设立情况;(19)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运行情况;(20)隔离场布局情况;(21)隔离场设施设备情况;(22)动物隔离情况;(23)无害化处理场布局情况;(24)无害化处理场设施设备情况;(25)无害化处理场的管理情况;(26)饲养场的备案情况;(27)动物疫情报告机构情况;(28)应急预案情况;(29)应急资金保障机制情况;(30)发生疫情时的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