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等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五、主要活动

  (一)全市性活动

  1、5月29日,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5月30日,组织召开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通气会。通过“上海安监”政务微博,发布本市“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信息。

  2、6月1日,组织召开2012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幕式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演练。

  3、6月4日-8日(第1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组织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观看《上海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和《人命关天》节目。

  4、6月11日-15日(第2周),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宣传周活动。发布上海市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标准;组织开展市级层面的《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知识竞赛复赛;组织开展创建安全社区的乡镇街道进行“生命之歌”传唱活动。

  5、6月18日-22日(第3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举行应急救援演练。

  6、6月25-29日(第4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周活动。包括法律法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和农民工安全生产常识的普及、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广、安全社区建设标准培训等活动。

  7、6月30日,组织开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知识

  竞赛决赛、“安康杯”表彰暨“安全生产月”活动闭幕式。

  (二)区域性活动

  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在组织开展好全市性活动的同时,结合本区域、本系统实际,采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要通过辖区或系统内媒体,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要深入基层、面向职工群众,组织开展宣讲报告、应急演练、事故警示、知识竞赛、送安全文化下基层、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康杯”等活动,学习法律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要组织创建安全社区的乡镇街道传唱《生命之歌》,开展歌咏比赛、文艺汇演等。要积极利用网站、微博等新兴媒体和培训班等活动,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开展以《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公益宣传。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