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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2年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2年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2〕7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消除一批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2〕80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贵阳市府灯饰有限公司等18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切实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改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深刻吸取全国和全省重特大火灾的深刻教训,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作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积极发挥政府在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公示、立案、挂牌、整改、销案制度,认真开展督察督办,切实做到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确保对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各地在实施18起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整改的基础上,要认真开展排查,拟定一批严重危及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区(市、县)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构建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三级网络体系。

  二、部门联动,明确责任,强力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各地要积极协调公安、工商、住建、文化、教育、卫生、安监等政府职能部门及行业主管单位专题研究重大火灾隐患的挂牌整改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行业系统作为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各地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各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联动,形成合力整改火灾隐患的良好氛围,努力构建政府督办、部门联动、行业督导和公安消防机构技术指导的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新格局。要采取召开专题会议、下发督办通知、签订整改责任书、现场办公等方式,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措施,强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确保实效。要切实发挥新闻媒体在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中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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