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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7.高技术服务。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服务水平高、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高技术服务骨干企业;形成若干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基地和创新集聚区;初步建立高技术服务产业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和政策体系。重点发展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生物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物联网以及服务外包等产业,着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家级空间信息技术、信息安全、企业信息化和嵌入式软件产业基地,建成全国重要的物联网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基地及面向全球的离岸服务外包交付中心。
  8.旅游。围绕打造国际国内旅游重要目的地和集散地,重点发展中心城区城市体验旅游、城郊地区环城度假旅游等“两大主题”,着力开发泛水旅游、都市文化旅游、工业旅游、商贸会展旅游、红色旅游、科教旅游、宗教旅游和乡村休闲旅游等八大系列产品。形成“两江四岸”、“大东湖”、“东方马都”旅游等三大核心集聚区,构建由环绕中心城区成圈带状分布的16个旅游区所构成的环城休闲度假旅游带,构建武汉城市圈旅游枢纽,形成大武汉都市旅游圈。
  9.健康服务。围绕构建中部医疗服务中心,在新城区和重要功能区建设新的高等级医院,完善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发展社会化、专业化、个性化的康复、护理、卫生保健服务,扶持和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构建“健康武汉”,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运动项目,形成若干个有特色的体育休闲健身娱乐圈。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
  10.房地产。充分把握房地产对稳定投资、延伸消费、惠及民生、承载业态的作用,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业。调整优化房地产开发结构,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适度扩大经营性地产特别是商业和旅游地产开发规模。拓展和规范物业服务、房产中介、策划、营销代理、租赁等房地产专业服务。发展楼宇经济,打造以商贸流通、商务办公、金融服务、文化传播、创意设计、总部经济等为特色的楼宇经济群。
  三、促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化发展
  (一)支持开展国家现代服务业试点
  支持江汉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建设,重点扶持发展高端商业、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及现代物流等产业,鼓励开展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土地管理体制、投融资机制、对外开放机制、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等体制机制创新。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重点扶持发展科技金融、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地球空间信息及应用服务等新兴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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