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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2年广西知识产权局系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要通过“12330”公益服务电话接受社会公众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及时向行政执法部门转交案件线索。引导公众充分运用这一资源,为权利人与社会各界的维权和监督提供便利。
  (八)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
  各市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和各类宣传活动中,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开展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措施、进展和典型案例,大力营造声势,扩大行动影响,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权利人、创新主体与广大消费者对专利保护的信心。开展专利保护进企业、进学校、进网络活动,强化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要加大“12330”推介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12330”热线知名度。
  四、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充实力量,保障经费,明确分工,确定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并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报我局。
  (二)加强督导检查和信息报送
  我局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并加强与各市局的联动配合。各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执法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月报制度,从组织实施阶段开始,每月20日前向我局报送专项行动的主要措施、主要数据等工作进展情况。对于重要案件、跨区域案件要及时申请督办。对重要情况要及时报送。
  五、行动进度
  (一)部署阶段(2012年3月)。各市知识产权局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本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3月30日前报送我局;4月1日前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本市举报投诉电话。
  (二)实施阶段(2012年4月至11月)。各市知识产权局每两个月应至少组织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整治行动一次,在4月26日至5月26日期间及专项行动的中期和总结阶段,抓住各阶段的不同节点,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2012年4月,建立专利执法网页,加强专项行动宣传。组织南宁市执法工作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深入企业开展专利保护状况调研
  2012年5月,组织玉林市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深入企业开展专利保护状况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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