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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2年广西知识产权局系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知识产权局要以各类大型专业市场、超市、商品流通集散地为重点,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本系统执法人员或会同工商、版权、公安、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专利要及时立案查处,尚不具备查处条件的市知识产权局要及时将案件线索提供我局,由我局立案查处,切实加大主动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的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二)科学指导研发环节的专利保护工作
  各市知识产权局要组织力量深入企业、高校、院所和各类创新平台,引导他们在研发前分析本行业、本领域的专利发展态势和竞争对手的专利布局,确定自己的研发方向和路径,避免重复研究和踏上他人布下的专利雷区,并在研发过程中进行专利态势的跟踪研究,及时调整研究方向,研发完成后,根据创新成果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对应当申请专利保护的及时申请专利保护。
  (三)加强重大项目和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各市知识产权局要以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高层次人才集中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研究院所、留学服务中心、留学生创业园等机构为主要工作对象,根据需要设立服务工作站,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四)加强重点展会专利执法维权工作
  各市知识产权局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主动、快捷、简便的优势,大力加强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新技术新产品交易会等大型展会和广交会、深圳高交会、北京科博会广西展团专利执法维权工作。各市知识产权局对当地有较大影响的展会,要积极采取展前审查、展中巡查、现场设站等措施,做好有关纠纷的防范、调解与处理工作,切实做好展会的专利执法维权工作。
  (五)加强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
  各市知识产权局要深化与公安、工商、版权、海关、质检、农业、林业等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对其他部门移交的案件,要依法及时办理;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嫌侵犯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的违法线索,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移送。
  要在调查取证、案件线索移交等方面加强系统内的跨地区协作。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提升快速行动、集中行动、联合行动的能力与效果。
  (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各市知识产权局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协调配合工作。要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探索推动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满足权利人与社会的需求,提高办案效率。
  对涉嫌触犯刑法的行为要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必要时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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