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2年广西知识产权局系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
2012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2〕3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冯树华 张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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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2012年广西知识产权局系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意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
2012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2〕39号),现制定《2012年广西知识产权局系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提高执法办案数量与质量,提高打击专利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增强全区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维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创新主体、权利人与广大消费者的信心,为创新者护航,为广大权利人护航,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项目护航,积极营造有利于全民发明创造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口号
2012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的口号是:“护航创新之路”。
三、行动重点
扎实开展针对流通环节的专利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科学指导研发环节的专利保护工作,加强重大项目和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工作。加强重点展会的执法维权工作。加强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执法办案效率。
(一)加大对流通环节的专利执法专项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