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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溪洛渡水电站库外迁移民搬迁安置任务的批复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溪洛渡水电站库外迁移民搬迁安置任务的批复
(凉府办函〔2012〕92号)


西昌、德昌、金阳、雷波4县市人民政府,州移民工作局:
  凉山州移民工作局《关于请求调整溪洛渡水电站库区外迁移民搬迁安置任务的请示》(凉移〔2012〕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当前溪洛渡水电站库区移民意愿外迁西昌市、德昌县安置的实际,为了加快移民搬迁安置进度,妥善安置移民,同意在保持凉府函〔2010〕20号下达西昌市、德昌县移民搬迁安置任务总量不变的前提下,西昌市可以安置金阳县的外迁移民,德昌县也可安置雷波县的外迁移民。
  二、请4县市人民政府、州移民工作局加强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工作,加大相关移民安置政策的宣传和政府引导工作力度,动员库区移民到西昌市、德昌县安置。
  三、请雷波、金阳两县加快库区移民外迁安置意愿的调查工作,做到成熟一批、对接一批、外迁一批,确保今年11月底全面完成溪洛渡水电站库区移民搬迁安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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