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出构建法治政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主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围绕将本市建成全国行政效能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市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的各项举措,广泛宣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理念;深入学习宣传有关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增强本系统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广泛宣传廉洁从政、预防腐败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公权力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4.创新法制宣传工作形式,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在“六五”普法期间,应加大运用网络开展法制宣传力度,创新法制宣传工作形式;同时抓好各种普法契机,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将大型专项普法活动与阶段性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同时,针对系统及系统各单位未来几年法治建设的需求,每年确定一个比较明确的宣传主题,形成整体的宣传声势;及时对重大法治事件进行跟进宣传,凸显法制宣传活动的时效;用好各类重要宣传节点,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的品牌效应,加强系统单位之间法制宣传资源的共享,每年集中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法制宣传系列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同时,注重将工作重点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由普及法律知识向应用法律知识转变,推动法制宣传工作走向深入。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1.化解矛盾,强化行政复议工作。
认真对待各类信访、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咨询等工作,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责成行政复议案件中的被复议方及时在法定时限内做好书面答复工作,并提交案件中所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依法督促行政复议案件中的被复议方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对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积极履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要依法积极应诉,并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五、“十二五”法治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立法沟通协调,重点就进一步加强法规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在立法起草、调研、修改等环节沟通协调配合做出制度性的规定;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重点做好产业和信息化领域立法工作。与司法机关积极进行沟通和协调,探讨涉及信息化领域的审判和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注重与企业间的沟通协调,定期与代表企业进行走访、调研,重视企业对现有政策法规的实施反馈,了解企业在运作过程中遇到的政策瓶颈和立法需求。
(二)加强资金保障和人员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