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产业和信息化法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沪经信法[2012]288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产业和信息化法治建设“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上海市产业和信息化法治建设“十二五”规划
目 录
一、“十一五”时期产业和信息化法治建设回顾
二、“十二五”发展环境和趋势
三、“十二五”期间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目标
四、“十二五”期间法治建设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健全立法和政策框架
(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三)加强行政执法
(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五、“十二五”法治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资金保障和人员配置
(三)积极探索和完善立法工作的新机制
(四)加强前瞻性研究和立法储备
(五)建立多领域和全方位的合作模式
为更好地营造促进本市产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统筹安排产业和信息化法治建设力度,依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市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和《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产业和信息化法治建设回顾
“十一五”期间,本市产业和信息化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在立法、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法、法制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等方面开展了有效工作。
(一)注重丰富立法层次,多领域推进,为产业和信息化重点工作的开展提供立法保障。建立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四级法律位阶分明的地方产业和信息化立法框架。“十一五”期间,本市共制定相关政策法规60余件,内容涵盖产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小企业发展、节能减排、经济运行、信息安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政府信息公开、无线电管理、社会诚信体系、两化融合、专项资金管理等多个方面,其中地方性法规3件,政府规章2件,规范性文件30余件,政策性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20余件。
(二)贯彻行政效能原则,结合行业特色,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行政服务,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对产业和信息化领域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了较为全面的清理与核对,归并减少了12项行政审批事项,最终保留的产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审批事项为32项;调整审批方式、明确审批期限。将3项注册登记前的审批,调整为内部征求意见的方式,减少行政审批相对人申请审批的环节。对6项未规定审批期限的审批事项,承诺具体审批期限,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