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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7)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4.1.3 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或影响正常取水的;
  (6)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4.1.4 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4.2 分级响应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即蓝色预警启动四级响应,黄色预警启动三级响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响应,红色预警启动一级响应。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Ⅰ级应急响应报请省政府和国家环保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报请省政府及省环保行政部门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和环保及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由事件发生地县级政府和当地环保部门组织实施,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及市环保部门。
  4.2.1 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在国务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由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污染源的先期处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现场调查和紧急防控工作;组织和协调事件发生地县(区)环境应急组织的各方面工作。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服从市人民政府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环境应急工作。
  4.2.2 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污染源的先期处理工作;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指导下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和协调事件发生地县(区)环境应急组织的各方面工作。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服从市人民政府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环境应急工作。
  4.2.3 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情况,立即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
  (2)开通与突发环境事件所在地县级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当地县(区)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分析情况,提出处置建议,派相关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按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和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必要时请求省人民政府和省环保厅支援。
  4.2.4 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市人民政府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根据市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建议,启动四级应急预警。市环境保护部门及时会同事件发生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确认,指导督促当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调集应急物资和设备。
  4.3 信息报送与处理
  4.3.1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应在1小时内上报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逐级上报事件不得超过2小时。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十分钟内通知其指挥部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接报后半小时内出发赶赴事发地现场。
  4.3.2 报告内容与方式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在发现和得知事件后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上报,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初步原因、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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