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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五、时间安排
  开展打击非法建筑施工和工程维修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2012年5月20日前)。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完成打击非法建筑施工和工程维修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集中检查阶段(2012年5月20日-10月20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计划与工程处牵头,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建筑施工和工程维修现场开展打击非法建筑施工行动。对非法建筑施工项目及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三)总结上报阶段(2012年10月20日-10月31日)。对集中执法阶段查处的非法建筑施工项目的数量及处理、处罚情况进行搜集、整理、汇总,对整个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意义,把打击非法建筑施工和工程维修行为作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属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认真开展好本辖区打击非法建筑施工和工程维修执法专项行动。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严厉打击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非法建筑施工行为,加强对涉及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非法建筑施工行为的查处。
  (四)完善制度,巩固成果。要通过打击非法建筑施工行为,不断完善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工作回头看、反复抓,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模式,巩固专项行动的成果。

  附件9:
文化市场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一、工作重点
  专项行动应重点做好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必须要求主办单位提供有关安全许可证件,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严密、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二)以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各地要按照《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经营“十严禁”》要求,指导行政区域内各网吧、歌舞娱乐、游艺娱乐、演出、印刷、书店等场所,将“十严禁”制度在场所明显位置张贴悬挂,强化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守法、安全经营意识。加强对经营业主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水平。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保持场所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备配备齐全、完好有效,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书面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
  (三)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为重点,切实维护文化市场和谐稳定。要深入落实《邯郸市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制度》,确保举报电话全天24小时畅通,完善日常值班、举报案件受理等工作制度,做到“有报必接、接报必查、查必有果”,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加强信息反馈,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按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第一时间迅速上报,妥善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文广新局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刘国强副局长担任。要牢固树立属地管理和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行动目标、责任、措施、任务,确定打击整治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及重点部位,集中人员、集中时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二)细化措施,落实执法责任。各地要严格实行分片联点包干责任制,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全程式监督,形成无缝隙责任链条。
  (三)加强监督,务求工作实效。市文广新局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布情况通报;市级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部门要对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文化市场进行随机抽查、暗访检查,严密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信息公开和应对处置能力,着力化解各项不稳定因素,切实把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附件10:
商务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市商务局)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治理重点
  一是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于无资质、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行为,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取缔关闭。不允许存在无照无证或证照不全仍在运行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现象,不留死角。专项行动后,依然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的,要从严追究当事人、监管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二是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于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设施配备不规范等行为,要责令限期改正,并加强跟踪督查,严防事故发生。在全系统努力实现事故隐患进一步减少、防范事故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改善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商务局刘炳云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商务局安全处及相关处室处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处,负责商务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实施等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商务局、商务系统各单位也要成立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具体分工如下:
  市商务局有关处室责任划分:
  (一)安全处负责局直属企业单位、阳光百货集团、美食林集团、隶属原商贸金融办、贸易局的改制企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综合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全系统“打非治违”工作的安排落实、检查督导和对上、对下的工作协调。
  (二)局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生猪屠宰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市场运行调节处负责调味品生产销售厂(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整规办、行政许可服务处负责全市未经许可的成品油销售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外国投资管理处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外商投资企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各县(市、区)商务局负责辖区内生猪屠宰、调味品生产销售厂(点)、未经许可的成品油销售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管理,配合县区安全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搞好此项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20日至5月30日)。各县(市、区)商务局,商务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发动,启动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31日至8月31日)。各县(市区)商务局、商务系统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和重点,全面排查“打非治违”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扎实做好各商场、 超市、农贸市场等有关行业及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至10月30日)。及时归纳汇总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梳理成功做法经验,分析研究存在不足,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专项应急预案工作,做到隐患排查及时到位,应急预案完善有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领会开展“打非冶违”专项行动的意义作用,确保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后的安全稳定,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专项行动领导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强化联动执法。各单位要围绕专项行动内容和整治重点,坚决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强化督查督办。各县(市、区)商务局、商务系统各单位要建立专项行动检查督查制度,对本地的商场、超市、农贸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对开展情况实施全程督导。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关注的浓厚氛围。
  各县(市、区)商务局、商务系统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开展专项行动经验成效,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市商务局将于5月下旬调度此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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