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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优秀等次单位的通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优秀等次单位的通报
(冀政办函〔2012〕4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1年全省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战略目标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按照《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市各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经省政府研究确定,现将优秀等次单位通报如下:

  一、设区市政府(6个):石家庄、唐山、保定、沧州、邢台、邯郸市。

  二、省直部门(30个):省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审计厅、省林业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粮食局、省外办、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各设区市评定的优秀等次单位(共29个):

  (一)县(市、区)政府(15个):藁城市、井陉县、平泉县、张家口市宣化区、卢龙县、唐山市丰南区、文安县、涿州市、定州市、青县、武邑县、沙河市、巨鹿县、武安市、邯郸市峰峰矿区。

  (二)市直属部门(14个):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承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张家口市物价局、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廊坊市交通运输局、保定市地税局、保定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沧州市地税局、衡水市环境保护局、邢台市工商局、邯郸市环境保护局、邯郸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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