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六:延伸慢行网络。以轨道二期工程建成运营为契机,大力构建连续通达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网络。加强慢行交通与轨道和公交线网的便捷接驳,与绿道网充分衔接,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提高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活力和吸引力,满足广大市民日常出行、换乘公交、休闲健身等多方面需求。
策略七:优化道路功能。加强道路功能优化,引导道路路权分配向公交、慢行倾斜,建设重点向原特区外、新功能区倾斜。在二线通道等城市关键交通走廊,优先安排充足的公交专用道、车站设施。新城道路网建设应与土地利用开发协调,在公交走廊同步建设公交专用道等公交设施。结合城市更新和片区交通综合治理,完善街区支路网建设,改善微循环交通。
策略八:引导车辆使用。在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的形势下,加大交通需求管理实施力度,通过设施供给、经济杠杆、出行管理和宣传倡导等综合手段,引导机动车合理使用,促进城市交通方式结构优化。近期以停车发展政策为主要抓手,通过合理供应停车设施、提高停车收费标准,缓解全市特别是中心城区在高峰时段的道路交通压力。
策略九:提升管理水平。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在持续交通基建的同时,优化完善设施功能,加强系统整合与统筹管理,最大限度挖掘既有设施潜力。以智能交通诱导为主攻方向,推广智能科技应用,推进智能交通体系和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行管理和调度组织水平,为市民提供更丰富实用的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建立稳定的交通综合改善工作机制,持续改善交通状况。
策略十:营造低碳环境注6。贯彻落实低碳绿色发展理念,以推广新能源汽车为重点,大力推进交通节能减排工作。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和交通安全宣传,营造更环保低碳、更安全可靠的交通出行环境。
第二章 强化枢纽地位
第一节 加快港口转型升级,推动深港共建国际航运中心
第八条 与香港港口合作,共同建设辐射全球的国际航运中心,强化世界级航运枢纽地位,将深圳港建设成为以集装箱运输为主体、客货兼顾、内外贸结合、环境友好、效益优化、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港口。
第九条 拓展国际班轮航线,强化深圳港在国际航运网络中的枢纽节点作用。按照效益优先、集约发展、港城协调发展的原则,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拓展服务功能,加快港口转型升级,实现由大港向强港转变。
第十条 推动深港共建国际航运中心。加强两地港口金融、保险等高端服务业合作。推动前海合作区内港口相关产业的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
第十一条 重点拓展国际新兴市场班轮航线。进一步巩固欧美传统市场,大力开拓澳洲、南美、非洲、中东、东盟等新兴市场,提高航线频密程度,形成覆盖世界主要航区的全球性航运网络体系。
第十二条 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盐田港区西作业区等集装箱码头和东部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码头。积极推进蛇口、赤湾港区散杂货功能向周边港口转移。加快建设蛇口太子湾国际邮轮母港,推动大小梅沙、南澳、西涌等旅游客运码头的规划建设。
第十三条 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推进西部港区出海航道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沿江、东部过境、博深、外环等高速通道的规划建设,完善多模式集疏运系统,拓展经济腹地。促进海铁联运、江海联运等多式联运发展,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第十四条 拓展港口服务功能,提高港口综合效益。大力发展港口高端物流、金融、保险等高端服务业,提高港口对城市经济发展的贡献。加强与区域其他港口合作,进一步提高深圳港效益。
第十五条 促进港城协调发展。集约化使用港口相关用地,预留未来转型发展弹性。降低道路疏港比例,有效分离疏港交通和城市交通。有效控制和减少港口装卸运输生产对空气、水域等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二节 深化深港机场合作,建设区域性航空枢纽
第十六条 通过与香港机场合作,共同打造服务深港都市区,集本地集散功能、门户枢纽功能和国际中转功能为一体的区域性航空枢纽。
第十七条 按照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原则,深化与香港机场合作,拓展机场发展空间和服务功能,共同提升辐射力和竞争力。完善机场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强化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功能。以临空经济推进大空港地区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
第十八条 加快推进港深西部快速轨道前期工作,建立深港机场间快速交通联系,缩短深港机场时空距离。完善深圳与香港空管协作机制,推动空域规划调整,共同提升区域航空运输能力。利用香港机场和深圳机场在国际和国内航线资源上的各自优势,推动客运中转、货运集散、商业运营等方面的深化合作,共同提升服务水平。
第十九条 拓展国内外航线网络。大力发展国际航线,进一步完善国内航线网络,建设航空快件集散中心。
第二十条 加快完善深圳机场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加快T3航站楼建设。推进广深沿江高速、机场南干道等集疏运道路,深茂铁路、穗莞深城际线、地铁11号线等轨道线路及机场地面交通中心的建设,加强与城市轨道、道路、公交等城市交通系统的接驳,完善深圳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功能。
第二十一条 大力发展临空经济,推动区港联动发展,充分发挥机场对周边地区发展的带动作用。
第二十二条 推进机场管理体制改革。借鉴香港等地经验,制订机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推进机场用地、建设、运营、管理模式改革。
第三节 扩大高速铁路辐射范围,构建国家级铁路枢纽
第二十三条 建设国家级铁路枢纽,提高深圳对华南地区乃至全国范围的铁路交通辐射能力,推动深圳由尽端型铁路节点向国家级铁路枢纽转变,提升深圳作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的功能和地位。
第二十四条 以高速铁路建设为重点,提高铁路运输在深圳对外交通运输中的作用。加强国家铁路与城市交通系统衔接,完善铁路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发挥枢纽对城市发展的带动作用。
第二十五条 加快推进厦深铁路深圳段以及福田站、布吉站和深圳东站的建设,与深圳北站、罗湖站一起形成深圳地区“两主三辅”铁路客运枢纽布局。加快平湖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及东、西港区办理站建设,形成“一主两辅”铁路货运枢纽布局。
第二十六条 加快高速铁路网络拓展,加快构筑深圳铁路对外八大通道,扩大辐射范围。推动深茂铁路深圳段及广深港客运专线深港段的规划建设,增强深圳对珠江西岸、西南沿海地区以及香港的辐射能力。积极推进赣深铁路客运专线前期工作,增强深圳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以及长三角地区的辐射。
第二十七条 加快以铁路车站为核心的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带动铁路枢纽周边地区发展。以深圳北站、福田站、布吉站、深圳东站等大型铁路枢纽建设为契机,完善铁路枢纽与城际轨道、城市轨道、地面公交及慢行交通的衔接,促进铁路枢纽地区的土地利用开发和城市更新。
第二十八条 促进公铁、海铁、空铁多式联运注7发展,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效率与效益。
第四节 完善公路设施功能布局,巩固国家公路主枢纽地位
第二十九条 完善高速公路网布局,优化公路客货运枢纽场站体系,进一步巩固深圳国家公路主枢纽地位注8。
第三十条 以深中通道建设为战略突破口,提升深圳对外交通辐射能力。按照系统整合、集约化发展原则优化公路客货运场站功能布局,合理进行资源配置。加强信息化科技应用,提升效率与效益。
第三十一条 完善深圳西、中、东高速公路通道。着力推进深中通道前期工作,加强深圳与珠江西岸交通联系。加快推进沿江、博深、东部过境、外环、清平二期等高速公路建设以及梅观、深汕、惠盐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第三十二条 完善公路客运枢纽体系。建设平湖、葵涌客运站,扩建沙井、公明客运站,加快完善原特区外公路客运枢纽功能整合与规划布局。建设南山、盐田客运站,优化原特区内客运场站布局。建设完善龙华客运站、机场客运站,预留深圳湾客运站,依托铁路、机场、口岸等规划建设,发展复合型交通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