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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交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交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渝交纪〔2011〕34号)


委属各单位纪委(纪检组),中信渝黔、中信沪渝公司: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了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机关作风建设,切实维护风清气正、文明祥和的社会环境,依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渝纪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现对 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围绕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加强反腐宣传教育、是促使领导增强廉洁自律的有效方法。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深入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意识;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交通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所站、进院校、进家庭、进工地,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反腐倡廉意识。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倡廉促廉作用,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要丰富教育形式,拓展教育载体,既通过会议要求、谈心沟通、文件部署等传统途径,又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介,大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教育提醒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提高制度执行力,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途径。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严执行廉政准则及相关纪律规定,带头执行做到令行禁止,保证政令畅通。要带头执行交通党委提出的“六大兴,六杜绝”的要求,弘扬艰苦奋斗作风,反对奢侈浪费,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禁用公款送“红包”或借公务活动、喜庆事宜、新春佳节收“红包”。严禁到高档酒店、度假村等高消费场所举办茶话会、庆功会、表彰会等活动。严禁借过节之机走访串门、拜年送礼,甚至搞非组织活动“跑官要官”。严禁借干部调整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购送礼品。严禁擅自驾驶公车、公车私用和违规购买新车。严禁借评比达标、考核奖励等名义在规范津补贴政策之外新设奖励项目、提高津补贴标准。

  三、发挥带头作用,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作干净干事的模范。带头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凡会必讲,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做好廉政承诺,切实教育、管理和监督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讲廉政党课,立足早教育、早提醒,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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