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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交通行业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推动精细化管理,提高安全监管能力

  健全行业安全监管责任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监管通报考核、年度述职等制度,以安全责任考核体系为抓手,实行安全工作效果量化考核。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区县(自治县)交通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包括中央、市属企业)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实行重大安全隐患通报制度。开展交通行业安全监管示范单位建设,评定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示范单位5家,区县(自治县)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示范单位15家。研究制定春运、雨雪冰冻天气、暴雨、大雾、洪灾等条件下交通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规范。

  推进交通行业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全面完善市和区县行业监管部门机构、队伍、装备的配备。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规范安全监管人员选拔、培养和考核激励等制度,积极推进安全监管岗位补贴。加强安全培训,市交委对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委属各行业管理机构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覆盖面达到100%;委属各行业管理机构分别对区县(自治县)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覆盖面达到100%;市运管局、市港航局对重点企业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及安全部门负责人的培训覆盖面达到100%。

  (三)整治安全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确保“平安重庆”建设任务完成。2012年,全市新实施公路安保工程1000公里;危桥改造50座;渡改桥10座,改造短途客船200艘,推进“放心船、平安渡”建设。建立安保工程实施路段评价机制。实施万州长江公路大桥防撞设施工程。

  继续深化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生产经营行为。推广“专家查隐患、企业搞整改、行业抓监管、部门抓督查”的方法,编制《重庆市交通行业安全检查工作手册》,推行安全检查表制度、隐患整改反馈制度、隐患排查整改评估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安全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评价、整改销号制度,做到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完善安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汽车客运站(含运营轨道车站)和客运、滚装、轮渡、化危品港口码头等交通重点场所、交通运输工具、交通基础设施的安保防范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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