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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1.铬盐行业
  (1)列入《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中的历史堆存铬渣治理情况(主要是沙坪坝区民丰化工老厂区遗留铬渣整治情况)。截止2011年底历史遗留铬渣累计处置量,现有堆存量,在2010年年底前是否完成所有历史堆存铬渣无害化处置任务。
  (2)三峡库区固体废物清理堆存铬渣处置情况(主要是涪陵区三峡库区固体废物清理剩余铬渣)。截止2011年底遗留铬渣累计处置量,现有堆存量,预计完成处置时间。
  (3)现有铬盐生产企业2006年后产生铬渣治理情况(主要是潼南县民丰化工厂的铬渣处置情况)。2006年以来历年铬渣的产生量、处置量、现有堆存量,在2011年年底前是否完成全部处置任务。
  (4)铬渣贮存、处置相关标准规范执行情况。铬渣堆存方式及堆存场所是否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铬渣处置方式及是否符合《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T301-2007),包括对铬渣解毒效果的监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委托或提供给其他单位处置的,是否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5)铬盐生产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情况。新建铬盐生产项目情况,包括是否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是否包含铬渣处置方案;是否配套建设铬渣处置设施;技术工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2.多晶硅行业
  (1)产生四氯化硅的多晶硅生产企业。四氯化硅产生量、贮存量、自行利用处置量和转移量;是否建有四氯化硅综合利用处置设施;委托或提供给其他单位利用处置的,是否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利用处置单位是否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情况。
  (2)利用四氯化硅为原料的生产企业。接收四氯化硅的来源,接收量、贮存量及利用量,是否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3)辖区内是否有2011年新建企业。是否符合《多晶硅行业准入标准》要求。
  (4)多晶硅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3.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企业
  (1)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
  辖区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家数、经营种类、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是否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尤其是处置选矿、冶炼、电镀、电路板生产企业灰渣、污泥和废液的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是否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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