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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六、环境成效评估

  项目验收一年后,由市环保局按照环保部有关规定组织对项目环境成效进行整体评估。环境成效评估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对环境成效评估结果为优并完成《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生态系列创建任务的区县,由市环保局予以通报表扬。

  对环境成效评估结果为中或差或未完成《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生态系列创建任务的区县,由市环保局予以通报批评,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七、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由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2:
  重庆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财务报表(试行)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章):           项目单位(章):

  项目单位经办人:              联 系 电 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环保局 印制

  附件3:
  表1:重庆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

  (         行政村)

评议内容

满意

不满意

总体评价

1、对项目公示是否满意

2、对项目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是否满意

3、对项目施工过程是否满意

4、对项目义务监督员是否满意

5、对污水处理、垃圾收运等使用情况是否满意

您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意见与建议:

备注

1、请在对应的空格内打“√”。

2、调查单位、调查人为手写,可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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