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环境成效评估
项目验收一年后,由市环保局按照环保部有关规定组织对项目环境成效进行整体评估。环境成效评估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对环境成效评估结果为优并完成《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生态系列创建任务的区县,由市环保局予以通报表扬。
对环境成效评估结果为中或差或未完成《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生态系列创建任务的区县,由市环保局予以通报批评,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七、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由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2:
重庆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财务报表(试行)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章): 项目单位(章):
项目单位经办人: 联 系 电 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环保局 印制
附件3:
表1:重庆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
(
行政村)
评议内容
| 满意
| 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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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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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项目公示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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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项目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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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项目施工过程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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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项目义务监督员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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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污水处理、垃圾收运等使用情况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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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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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请在对应的空格内打“√”。
2、调查单位、调查人为手写,可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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