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建设项目“三同时”技术文件评选活动的通知
(渝环[2011]354号)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市环保局北部新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重庆市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质量年活动的通知》(渝环发〔2011〕39号),为切实提升我市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质量,我局决定对2010-2011年度建设项目“三同时”技术文件开展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0-2011年度市、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审批、备案的建设项目“三同时”技术文件,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调查报告书)、竣工验收监测表(调查报告表)、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表)和环保设施设计方案。
二、评选办法
(一)依照我局印发的《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污染型项目》、《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项目》、《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试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材料标准样式》及《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编制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在各单位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各类技术文件进行初选推荐的基础上,市环保局组织进行评选。
(二)组成专家组分别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各类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报市环保局审定。
(三)本次对全市建设项目“三同时”各类技术文件的评选,分别按5%、10%、15%比例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并对获奖技术文件的项目主要编制人员进行表彰。
(四)按15%设置组织奖,由市环保局对参加本次活动的单位进行评选,对组织出色成绩优秀的予以表彰。
三、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向市保护局建设项目管理处报送有关技术文件评选推荐资料,过期不再受理。
(二)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负责推荐所辖监测站编制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也可推荐本级审批、备案的其他类技术文件,并将推荐资料报送市环保局。有关技术文件编制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编制的相关类别技术文件,并将推荐资料直接报送市环保局。推荐数量不超过《建设项目“三同时”技术文件评选推荐数量表》(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