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是有效提升环境宣教能力。编制实施了《重庆市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分“三步走”推进市和主城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创国模、市模区县,以及其他区县(自治县)宣教能力建设工作。目前,主城九区及万州区、长寿区、南川区、合川区、江津区、铜梁县、垫江县、巫溪县等17个区县新设环境宣教机构,增编70多个,落实经费700余万,增配宣教专用车、专业摄像机、专业相机、非线性编辑机等设备,机构、人员、经费、设备达到国家标准,走在全国环保系统前列。同时,先后4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应该不断增强舆论引导能力》、《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引导》、微博知识培训班以及重庆市环保系统新闻发布及网络宣传培训班,邀请环保部宣教中心主任贾峰、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周波、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文天平等专家授课,并通过挂职、借调和“送课下区县”的形式加强培训,不断提升宣教队伍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十是利用宣教工作切实解决环境问题。多次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市民代表以及环保义务监督员参与重庆环保世纪行系列活动,每周开展一次“阳光执法”采访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阳光重庆”热线活动,有效推进次级河流整治等创模重大工程和关键性指标,先后推动70余个扬尘挂牌督办案按期整改;20多次组织媒体对市区环保部门联动“阳光执法”集中采访,推动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通过重庆环保政务微博为民办实事500余件,全面提升公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
二、工作体会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是关键。近年来,环保部、重庆市领导以及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宣教工作,为重庆环境宣教工作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环保部将重庆环保新闻宣传、环境文化建设、全民环境教育、环境舆情工作、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创模手机报等6项工作列为全国试点示范重点推进;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市委副书记张轩,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何事忠,副市长凌月明等领导在多个场合多次强调要加强环境保护和创模宣传。重庆市环保局党组全力支持宣教工作,曹光辉局长多次亲自研究部署宣教工作,并在人、财、物上予以充分保障;局班子领导积极参加和推动各类宣传活动。
(二)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是主导。只有落实各级各部门在环境宣教工作中的主导地位,才能真正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取得预期的宣传效果。2011年,积极争取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教委等部门支持,印发了《重庆市全民环境教育实施意见》、《2011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2011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创模公众知晓率满意率工作方案》,并先后13次召开全市创模宣教工作会、现场会、调度会及协调会,将宣教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以及各级宣传、教育和环保部门,并纳入创模和全市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