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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的函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
  我局在已经构建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基础上,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向全市环保系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渝环发〔2011〕92号),进一步明确全市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针对性和服务性,加强信息公开和服务平台建设,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以网站为主,不断丰富公开平台
  一是强化网站主平台作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精神,结合主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先争优”活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等重要工作,我局对“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了改版,进一步优化公开栏目界面,同时,对“网上政务大厅”流程进行优化,增强了网上办事功能。在信息公开方面,继续按9类73项予以全面公开,并重点抓住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从内容和形式上加以深化,及时公开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环境质量状况、环保行政审批、排污收费、环境行政处罚事项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17个方面重要事项。为让公众了解主城“创模”进展,我局将各区创模项目清单、工程进度排名等予以公开,确保公众全面及时掌握创建工作动态,提高了市民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也促进了各创模工程责任区政府和单位的创模工作。2011年,我局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474条,自网站开通以来累计公开54233条。
  二是积极通过市政府平台开展信息公开。今年,我局主要依托市长公开信箱、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市长公开电话3大平台拓展在市政府层面的环境信息公开。在市长公开信箱方面,我局依然采用市环保局信访系统与公开信箱栏连接的方式,实现环评公众参与、信访投诉、咨询建议、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业务的网上办理。2011年已受理建议、投诉、咨询、求助、申请等各类来信来访共计1942件,较2010年增长9.4%,同时通过网上发布、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及时向公众告知反馈办理情况,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声,体现公开、透明、高效。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方面,我局每月对“重庆市环保局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和筛选,将符合市政府公开系统要求的信息,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信息录入标准重新进行编辑并录入,实现环境保护信息在市政府平台的同步公开,截止11月底,我局已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发布信息1134条。在市长公开电话方面,我局积极将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行政审批程序等录入市长公开电话系统,让市民在向市长公开电话投诉或咨询时能及时获取环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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