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的函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的函
(渝环函〔2012〕30号)


市政务公开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形成《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并已通过我局网站公布,现报送贵办。

  附件: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

  为保障公众对环境政府信息的知情权,2011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精神,不断优化信息采集、审核程序,拓展信息公开平台,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积极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焦点问题,增强工作主动性,超前考虑,提前布局。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增强工作积极性,及时公开“创模”工程进展、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围绕政府信息的不同类型,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目录的科学性,增强公开的有效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信息。围绕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通过主动公开信息减少依申请公开的数量,积极树立阳光政府的形象。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构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切实加强领导,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务会议题,定期进行研究和检查部署。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系统“创先争优”评比和年度系统目标考核。为保障信息时代网络信息安全和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手段,我局在坚持局办公室统一归口把关的原则下,强化了局属信息中心在市局网站信息与市政府公开平台对接初审的职能,不断提升宣教国合处在媒体拓展方面的能力。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