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规定的通知
(渝环发〔2012〕5号)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现将《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规定
一、主要职责
根据重庆市编办《关于明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构规格、领导职数的批复》(渝编办〔1998〕36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市环保局直属处级事业单位。宗旨是为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机关办公服务、机关后勤生活服务,承办机关委托事项,开展相关社会服务。
具体职责界定为:
(一)负责局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局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局机关政务接待及相关公务接待的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局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接待服务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会同有关处室,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承担局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制订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用房计划,维修、调配和管理局系统用房;会同有关处室搞好局机关住房制度改革。
(五)制定局系统公务车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系统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编制核定、配备、更新和处置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用车的运行管理及维护、保养、维修工作。
(六)会同有关处室制定局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制度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印室保密等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开展局属单位后勤服务性工作。
(八)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驾驶员、聘用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培训和职业认定工作。
(九)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