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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申请环境宣教能力建设验收的函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申请环境宣教能力建设验收的函
(渝环函〔2012〕129号)


环保部宣教司:

  为全面提升环境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和促进科学发展,重庆市组织开展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根据创模指标要求,对照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环发[2006]37号)、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的通知》(环办〔2011〕3号)有关标准和要求,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10-2013年)的通知》(渝办〔2010 〕30号)和实施意见工作部署,重庆市组织实施了创模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工程。目前,各项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基本情况如下:

  一、关于环境宣教机构情况

  重庆市环保局将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行政、事业分别独立设置,设立了宣传教育与国际合作处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城九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环保局全部设立了宣教信息科或宣教信息中心。

  二、关于人员构成情况

  目前,重庆市环保局宣传教育与国际合作处行政编制5人,在岗人数10人(含借调、挂职和聘用人员);市环保宣教中心宣教事业编制25人,在岗35人(含借调、挂职和聘用人员)。

  主城九区环境宣教信息机构新增行政(事业)编制47人(其中,大渡口区、江北区各新增6人,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各新增5人)。

  重庆市和主城九区环境宣教专职人员全部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关于宣教专项经费情况

  2010年至2011年,重庆市环保局投入环境宣传教育专项经费1800万元,主城九区共投入1900万元,均达到国家标准。

  2012年,重庆市环保局将投入环境宣传教育专项经费1600万元。主城九区还将在前两年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

  四、关于环境宣教设备配备情况

  重庆市和主城九区共落实经费近1000万元(其中市级360万元,主城九区600万元),配置了宣教专用车、专业摄像机、专业相机、非线性编辑系统、数码相机等宣教设备300余台(套),市和主城九区均达到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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