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及监测工作的通知

  (四)申报认定及监测工作需填报表格详见附件,可在重庆市农业农村信息网(http://www.cqagri.gov.cn)“行政通知”栏目下载,表中相关指标顺序不得改动,填报数据取整数。

  (五)各区县(自治县)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和市级企业主管部门于12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送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发展计划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本。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监测)汇总表

  2、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监测)材料格式要求

  3、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监测)表(略)

  4、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表填表说明(略)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1      
  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汇总表

  区县(自治县):
序号企业名称主营产品总资产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年销售收入信用等级带动农户数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