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基金会2011年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基金会及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和《
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我局将于2012年2月至3月,对在我局登记的基金会进行2011年年度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范围
凡于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设立的基金会,均须参加2011年年度检查(名单附后)。
二、年度检查内容
参检基金会应及时认真填写《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一式三份),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审计工作机构(名单附后)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并按规定格式出具《重庆市基金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重庆市基金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式样请登录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jmz.cq.gov.cn)下载。
三、年度检查时间
(一)凡需要继续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或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根据渝财税〔2010〕159号文件要求,必须于3月底以前完成年度检查。各参检基金会应将上述年度检查材料的纸质件先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将《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重庆市基金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于2012年3月1日前一并报送我局民间组织管理局进行终审。终审后,请各参检基金会登陆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www.chinanpo.gov.cn,网上年检系统将于2012年2月25日开通),于网页右侧 “网上办公”平台“基金会专栏”中,点击“网上填报”,进入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初始密码可电询重庆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然后根据终审的《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在网上填写《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超过3月1日报送年检材料的,我局将视为不需要继续获得或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二)不需要继续获得或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可于2012年2月25日以后登陆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www.chinanpo.gov.cn),在网页右侧 “网上办公”平台“基金会专栏”中,点击“网上填报”,进入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初始密码可电询重庆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即可填写《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网上报送成功后,再将该年度工作报告打印成纸质文本一式三份,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重庆市基金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一并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于2012年3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连同《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一并报送我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