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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七)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逐步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制度,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积极运用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准确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报告。

  二、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

  (八)严格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深化对《条例》《规定》等行政法规、规章的理解应用,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严格依法合规处理依申请公开,引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正确行使申请权、救济权。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和应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能力,努力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率。

  (九)完善依申请公开研究会商机制。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和倾向性问题,建立相应的研究会商机制,分析典型案例,解决共性问题,指导面上工作。对未主动公开但申请量较集中事项,及时提出有关信息公开方案。

  (十)推进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建设。加强依申请受理点建设,由受理申请量较大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整合现有资源,设立专门工作区域,落实专职人员,更好地开展服务。统一信息公开收费管理。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办法,修订答复参考文书,增强答复规范性。

  三、充分发挥各种平台和渠道作用

  加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传统渠道建设,发挥好“上海发布”微博平台等新渠道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为人民群众获取信息提供更便利条件。

  (十一)优化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主渠道。加强政府网站专栏建设,完善政府信息搜索引擎功能,增强网上公开信息的集中度和规范度,提高网上公开成效。统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加强财政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以及民生保障等信息的汇总和集中发布,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体系。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等公开刊物的编辑和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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