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陵府办〔2012〕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陵水黎族自治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2〕59号)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以及县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运朝(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欧 明(县政府办主任)
叶仕林(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李之铭(县发改委主任)
周以江(县旅游委主任)
徐克宁(县教科局局长)
叶仕勤(县文体局局长)
詹 良(县卫生局局长)
王光伟(县公安局政委)
邱进文(县监察局长)
符史锦(县国土环资局长)
朱厚胜 (县住建局局长)
王传飞(县交通运输局长)
傅开雄(县商务局)
王文师(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许智云(县水务局局长)
杨麟权(县林业局局长)
张 儒(县农机局长)
李其勇(县公安交管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