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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杭州市“名鸡”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杭州市名鸡评选办法

  一、评选组织
  活动成立评选委员会,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及综合确定杭州市“名鸡”。评选委员会由市农业局副局长赵敏任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的相关组织工作,由傅宪华任办公室主任。专家组由一定知名度的相关专家组成。由市农业局纪检组派监督员监督全程评选。
  二、评选类别
  名鸡评选分白切鸡和汤煲鸡两类,原则上每类获奖产生5个,共10个。参评数较少的类别获奖比例由评委会决定,若参评类别数少于3个,则取消该类别的评选。
  三、参评要求
  (一)必备条件
  (1)参评企业必须是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合作社,带动的农户主要在我市地域范围内。
  (2)参评鸡须取得注册商标,年出栏在5万只以上(含所带动的农户饲养量)。
  (3)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其它要求
  (1)参评肉鸡不分品种、毛色、饲养日龄和公母,但必须明确参评类别。
  (2)参评样品鸡数量2只,由市农业局派员抽样并加封条,在封条上抽样员、企业双方须签字。
  参评产品不收取评选费
  四、评选方法及程序
  杭州市名鸡评选采用百分制,分值由专家测评得分和社会影响得分两部分组成,专家测评得分权重70%,社会影响得分权重30%。专家测评得分由专家按评分标准产生,社会影响得分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审核评定产生。
  评选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1、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由各县(市、区)农业局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必备条件和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2、在各县(市、区)初审的基础上,由市农业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齐全度等进行审核,并确认符合条件的参评企业与品牌。
  3、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参加评选专家不少于7人,按“杭州市名鸡评选品质测评规程”、“杭州市名鸡评选测评评分标准”,对肉鸡品质指标进行外貌、胴体、色香味测定进行测定,并按评选标准进行评分。专家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按得分高低筛选白切鸡类和汤煲鸡类推荐入围鸡各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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