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杭州市“名鸡”评选工作的通知
(杭农畜〔2010〕246号)
各区、县(市)农业局:
为促进畜牧产业新型主体培育,提高畜产品品质和社会知名度,推进肉鸡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根据市政府要求和我局工作安排,拟定今年10月中旬组织开展杭州市“名鸡”评选活动。为有序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组织机构
杭州市“名鸡”评选由杭州市农业局主办,杭州市农科院畜牧所承办,杭州市畜牧兽医局、杭州市畜牧兽医学会协办。
活动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名鸡”评定的组织、协调。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的相关组织工作。
二、参评对象和产品
1、参评类别及奖项数量设置。根据城镇居民肉鸡消费方式,评选设置白切鸡及汤煲鸡两类,两类鸡各取前五名,由市统一颁发奖状和奖金。
2、参评对象及产品。凡年出栏商品肉鸡5万只以上并符合评选规则必备条件的市内规模肉鸡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均可申报参评。
必备条件
(1)参评企业必须是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合作社(以下简称企业),带动的农户主要在杭州市区域范围内。
(2)参评鸡须持有注册商标,年出栏在5万只以上(含所带动的农户饲养量)。
(3)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其它要求
(1)参评肉鸡不分品种、毛色、饲养日龄和公母,但必须明确参评类别。
(2)参评样品鸡数量2只,由市农业局派员抽样并加封条,在封条上抽样员、企业双方须签字。
参评产品不收取评选费。
三、评选的程序及具体安排
本次活动按自愿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专家评选与资料审评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程序及具体安排
1、申报。参评企业填写《杭州市名鸡评选申报表》(附件1)向当地农业局提出申请,各县(市、区)农业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对相关材料审核后确定参评资格。每个企业只能申报白切鸡及汤煲鸡各一个。每县每类可上报2-5个品牌。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