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农村留守学生关爱工作。州级财政预算安排农村留守学生之家建设配套资金26万元。
6.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省级计划安排资金1028万元。
7.特殊教育。州级财政预算安排特殊教育资金40万元。
六、社会保障工程(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州委、州妇联)
(一)工作目标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168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73元。
2.农村五保供养。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新建、改扩建敬老院2所;新增床位150张;集中供养床位率达到43%,集中供养率达到37%。
3.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覆盖人群达27.435万人,其中参保缴费人数达18.51万人。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末覆盖人群达7.2万人,政府补助每人每年240元。
5.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按时按要求向团省委上报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求计划,根据团省委的统筹安排,新接收一批西部计划自愿者。
6.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1300人。
7.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30户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二)项目资金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计划安排资金24496万元。城市低保10585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9804万元,州级安排200万元,县级安排581万元。农村低保13911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10680万元,州级安排1486万元,县级安排1745万元。
2.农村五保供养。计划安排100万元,争取上级补助100万元。
3.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计划安排资金630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5800万元,省级安排430万元,州级安排380万元,县级安排55万元。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划安排资金1691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 1107.6万元,省级安排 383.4万元,州级安排 200万元。
5.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团省委解决。
6.阳光家园计划。州财政预算安排78万元。
7.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省补助资金7.5万元。
七、医疗卫生工程(责任单位:州卫生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