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活动主题
2012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践行北京精神,弘扬安全文化,推进安全发展城市建设。
三、活动时间
北京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同时开展。其中,部分活动将贯穿全年。共分四个阶段:
(一)6月份第一个星期(6月4日至6月10日)为警示教育阶段。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属地安委会工作安排,要组织企业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采取安全事故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观后感、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利用多方渠道,向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旅游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在此期间,要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出的案例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和中央电视台、新华网推出的“2011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盘点”。
(二)6月份第二个星期(6月11日至17日)为安全培训阶段。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在“安全培训周”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培训活动,通过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提高旅游企业员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6月份第三个星期(6月18日至24日)为联组互查和应急预案演练阶段。各区县旅游委(局)组织本区县三星级(含)以下饭店、A级景区开展联组互查工作,对社会旅馆和非A级景区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工作;在此期间,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要结合实际,要采取多种手段,组织开展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培训与演练活动,以提高各旅游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6月份第四个星期(6月25日至30日)为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治理阶段。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查与联组互查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活动,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领导
成立北京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市旅游委鲁勇主任任组长,于德斌副主任、赵广朝委员任副组长,安全与应急处相关负责人、十六个区县旅游委(局)的主管领导为组员。活动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安全与应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