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研究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解决家庭在婚姻、救助、老年养护和家庭收养、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后顾之忧,提高家庭发展和抗风险能力。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就业、创业、创收、勤劳致富的扶持政策。加大对贫困母亲、儿童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做强做大生育关怀项目和“幸福工程”,提升贫困家庭发展能力。探索建立以家庭为中心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家庭生活、残障康复、老年人照料、青少年教育、妇女儿童关爱等家庭服务功能建设。推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构建以少生优生优育、尊老敬老爱老、促进社会性别平等,流动人口社会融合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家庭人口文化。
八、深化改革和推进创新,健全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
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综合改革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进一步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努力在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人文关怀、群众自治和人财保障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体制,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任务纳入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开展“人口均衡型”社会创建活动,推进人口服务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新局面。
第五章 推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的领导
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切实做到认识、责任、措施、投入“四到位”。按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要求,深化体制改革,明确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部门职责,把各地、各部门落实人口发展目标纳入政绩考核、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并实行问责制。建立人口发展规划监测与评估机制,促进规划落实。坚持人口发展规划先行,其他专项规划制订应充分考虑人口因素影响,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出台前,应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评估。
二、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经费投入机制,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
继续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逐年稳定增长;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扶助和优惠政策、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
三、健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法制保障
完善适应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要求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人口政策协调机制,推动部门间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培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四、完善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优质服务能力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提高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等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步伐,探索推进服务体系运行体制改革创新。加强社区网络建设,完善城乡社区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网络体系,探索建立社区人口和家庭服务中心。
五、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口发展宏观调控能力
按照“数字人口”的要求,实施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程(“金人工程”),促进信息化应用深入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各个领域,行业内信息共享程度有较大提高;依托政府专网,初步建成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大力开发信息资源,发展信息服务业;继续加强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